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 能約定試用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 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怎么發?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昌吉州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新公網安備 65230102652579號
新ICP備 20000026號
地址:昌吉市寧邊西路州勞動保障大廈 電話:0994-2206053 EMAIL:aix_life@163.com
技術支持 新疆北中軟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