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跳槽到新單位,需要連續工作滿12個月才能休年休假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 (人社廳函〔2009〕149號)中明確——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
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職工工作時間
包括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
職工的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能休多少天?職工累計工作
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休年休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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