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員工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在兩個單位工作,可以參加兩份工傷保險嗎?
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非全日制用工能約定試用期嗎?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昌吉州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新公網安備 65230102652579號
新ICP備 20000026號
地址:昌吉市寧邊西路州勞動保障大廈 電話:0994-2206053 EMAIL:aix_life@163.com
技術支持 新疆北中軟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