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就業困難人員?
答:就業困難人員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及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和求職,且辦理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就業創業登記證》(以下簡稱《就業創業證》)的下列人員:
(一)城鎮零就業家庭、夫妻雙失業家庭成員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三)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城鎮登記殘疾失業人員;
(四)女滿45周歲、男滿55周歲及其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五)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六)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七)因政府征地且經濟收入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農民。
2.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申報程序是什么?
答: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均可在就業地社區進行申報并進行初審,街道(鄉鎮)進行復審、縣(市)人社、財政部門審定后,統一向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發放相應補貼。
3.困難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政策是什么?
答:畢業學年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1.對享受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畢業生;2.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3.身體殘疾的畢業生;4.脫貧家庭的畢業生;5.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6.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家庭的畢業生。一次性給予1000元求職創業補貼,補貼在校內進行申報。
4.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政策是什么?
答:離校2年內(畢業后24個月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新疆籍失業青年可參加最長不超過1年(見習時間累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就業見習,見習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見習單位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發放崗位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是什么?
答:在自治區行政范圍內創業的個體工商戶及小微企業可在創業地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申請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并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
溫馨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上述相關政策,敬請咨詢當地人社部門及所在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窗口。
昌吉州公共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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